We are Hiring!!
Tel No. (+001) 123-456-789
1.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(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)了解转学核办结果,领回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)。
5、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,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。
(3)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,积60分。
3. 本市户籍按廉租房(经济适用房)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:承租人(买受人)须为学生父母(提供相关证明)。
(1)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(从*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)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;或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积分通知书;
(4)负责老师将在每个线上提交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信息。
1、方式一:将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(详见附件)和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,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 zkzx_xzb@163.com,邮件名称为“ 小学转学+ 学生姓名”或“中学转学 + 学生姓名”,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。
③无居住许可证或有居住许可证但不满足年限要求的:可以将其随迁子女安排在少数私立幼儿园、极少数公立幼儿园。